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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專家:說征收房產稅能降房價是把錯了脈
發布時間:2014-03-16 分類:行業資訊
南都:在房產稅立法中,除了具體稅率的制定外,房屋價值的評估也至關重要,它決定了交稅的總額。如何評估?是由稅務部門還是由政府主管部門來評估?可否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來進行?
李煒光:房產價值的評估方式的確至關重要,這個問題應該在全國人大的這次立法中確定。由誰來評估,采用的評估方式是什么,若房主對評估有異議,有無一個申訴的渠道,這些問題都很專業,也很重要。
房產稅一般是按照從價征收的原則進行,而決定房產的價格一般是由位置和建筑面積決定的。而在具體稅率的制定上,比如是采用累進稅率還是定額稅率,如何分檔,對低收入或失業者的減免等,都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
房屋價值的評估由負責征收的稅務部門進行不合適,應該有第三方的評估機構。在美國,一般評估結果公布后,要留下幾個月的時間供房主申訴,若有異議,是有獨立于評估機構和征稅部門的第三方來進行裁決的,且建立了回避機制和保證金制度等。中國的第三方的評估機制發展還未形成,還需要多年的市場培養過程才會出現。
以不增加納稅人整體稅負為前提
南都:房產稅是一種新增的稅種,若其他稅費不調整,顯然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增稅容易降稅難。房產稅的增收可否納入整體稅種改革的綜合考量。并借此機會清理與房地產有關的幾十種稅費,比如房屋買賣中,增值部分的稅費是否應該廢除?
李煒光:這個是必須的。房產稅的征收必須以不增加納稅人的整體稅負為前提。盡管統計口徑有差異,但中國納稅人的整體稅負是偏高的。既然增加了新稅,那就必須減舊稅,而且應該是減稅在前,新稅開征在后。這應該是一個必須堅守的原則。至于減哪些稅,我覺得應該與正在進行的逐步擴張直接稅、縮減流轉稅比重的改革結合起來,通盤考慮,比如調低增值稅稅率和企業所得稅稅率等。我國的流轉稅稅率還是過高,稅制設計也不盡合理,就是增值稅,也是對投資有所不利的稅種,相當于在投資者面前立了一個門檻,應該有所調整。
現行的房產稅費制度存在諸多問題,表現就是內外稅種不統一,收費項目過多過濫,存在重復征收等問題。應當借這次立法的契機,對現有的房產稅費進行一次徹底的清理,該廢除的廢除,該合并的合并,該調低的調低,不僅減輕稅負,也降低征收成本?!懊髯?,正稅,清費”是改革的方向。房產交易環節的稅該征還是要征,但其他方面的收費都應該免掉了。
南都:為防止房產稅征收后被濫用,可否也應該像一些國家一樣,制定專門的公共服務用途?李煒光:我認為應該。征收房產稅應該遵循“納稅收益”原則,要降低納稅人對繳稅的抵觸,不僅僅是加強宣傳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讓納稅人體會到自己是如何從納稅過程中受益的。將房產稅指定用于公共道路建設、環境綠化,公立教育,治安防火等這些與納稅人生活直接相關的領域,避免征收上來的房產稅被隨意用在其他用途上。不僅如此,未來房產稅收的使用,應與當前正在實踐的財政信息公開和預算透明的制度改革相結合,使得納稅人和媒體都能及時監督和控制房產稅的征收和支出的方向,并對其支出效益作出評價。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