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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監管重在“信息披露”
發布時間:2014-03-10 分類:行業資訊
p2p網絡貸款監管似乎有了新的動作。有媒體稱,P2P網絡貸款被視為類信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此前,業內就流傳監管層對于互聯網金融監管開始有所動作。其中,“國務院同意由央行牽頭成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說法受到廣泛關注。
不過,從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表示不會取締余額寶等金融產品可以看出,監管層對于互聯網金融所釋放出的信號并非打壓,而是要培育其健康發展。
動作
監管層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規劃從去年就已經開始。去年8月份,央行牽頭成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與監管研究小組(下稱‘研究小組’)”專程到上海、杭州兩地進行調研,其間到平安集團旗下的上海陸家嘴(600663)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兩家國內最大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10月,由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帶隊的研究小組到騰訊總部、平安集團和招商銀行(600036)著重針對P2P網絡借貸進行調研。
2014年1月,有監管人士表示,相關監管部門正在制定相應的“負面清單”,規范互聯網金融的競爭格局。2月底,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并發起的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在京舉行了P2P網絡借貸企業座談會。據參會者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介紹,會上,各p2p網貸企業介紹了自身的經營情況、業務規模及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P2P網絡借貸行業的監管與發展提出了建議。
王思聰在接受新金融記者采訪時表示,“107號文”以及去年監管層的一系列行動、文件助推了P2P整個行業的發展。他預計,關于P2P行業監管細則四五月份或將出臺。至于監管細則落地,有分析人士認為,監管層出臺整體限制性政策的可能性不大,或許會在“107號文”的基礎上細化。
風險
從目前市場格局上看,互聯網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眾籌、余額寶等貨幣基金以及P2P網絡借貸等。在廣東金融學院院長陸磊看來,P2P網絡借貸蘊含的風險最大。
由于央行對支付清算業務有明確的管理規定,所以正規支付公司在合法經營的情況下,風險并不十分突出。而在對余額寶類貨幣基金監管時,則要考慮一個問題,這種行為有沒有對中小投資者造成損害,這是監管的本意。余額寶類產品實際上是通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做業務,所以對基金管理公司的監管和篩查就顯得至關重要。
P2P的運作方式是通過網絡平臺融合資金的融入方和融出方。由于多數業務通過網絡進行,這給標的審核和風險控制帶來了難度。就目前看來,非法集資、通過網絡搞資金池、發布標的不明、平臺卷款失蹤等情況時有發生。
“不能做資金池業務和不能做亂集資業務,這兩點很重要。所以應該對P2P公司發牌?!标懤谡J為,監管層對P2P網貸平臺應設立一定的準入要求,P2P在開展業務之前要申請獲得相應的牌照,接受監管當局的管理監督。
紅線
有銀監會人士表示,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監管部門擬定了三個指導性原則:一是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和業務安全性應處于核心位置;二是堅持恪守金融風險的底線原則;三是鼓勵適應互聯網特點的金融服務創新。其中,“金融風險底線”被歸納為:集資的紅線、吸收公眾存款的紅線和詐騙的紅線。
“監管層制定監管策略,主要是為了保護客戶信息的安全性,避免信息遭竊取或被濫用的可能。同時要確保網絡投資產品充分披露風險,禁止非法融資。部分基金公司、P2P以及做電商的互聯網公司都應是被監管對象?!币晃唤咏O管層人士在接受新金融記者采訪時說。
無疑,互聯網給金融帶來了最大的想象,但互聯網固有的開放和虛擬屬性也給金融帶來了監管的難題。
“現在P2P行業最大的問題是對借款人的風險管理和篩查。在監管空白的狀態下,很多借款人惡意欠款,但目前的法律還不完全認可電子借條,所以有的平臺會用清償公司追償,這就會帶來很多問題?!蓖跛悸斦f。
互聯網受眾群體廣泛,其宣傳力度比傳統金融大很多?,F在部分互聯網理財產品存在誤導或過度宣傳的現象。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認為,未來監管重點可能在“產品的信息披露”方面,對資金投向和產品標的或有明確規定。
據參會者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介紹,會上,各P2P網貸企業介紹了自身的經營情況、業務規模及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對P2P網絡借貸行業的監管與發展提出了建議。(來源:新金融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