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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需厘清創新的“自由”邊界
發布時間:2014-03-25 分類:行業資訊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最近圍繞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爭議再度把央行推向風口浪尖。為安撫市場,3月19日,央行邀請阿里、騰訊等互聯網公司開會,強調其鼓勵創新的思路和理念不變?;蛟S此舉尚不盡興,在三天后舉行的一次經濟峰會上,央行副行長、外管局局長易綱再度重申,央行包容互聯網金融創新的立場;央行原副行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也召集多家媒體為央行監管釋疑。
這場令央行“不厭其煩”釋疑的爭論,最直觀的影響是促使政策出臺前的征求意見環節愈發透明,相關利益方也有了表達自身訴求的機會。其最大的積極意義則在于:既暴露了現有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又揭示出現有金融監管體系以管制替代監管、且對市場敏感性適應能力不足;同時還透射出目前互聯網金融缺乏風險防控意識的風險。為此,當前在呼吁政府和社會包容金融創新的同時,必須清晰厘清金融創新的自由邊界。
金融創新的自由邊界,必須基于三大規制之中:一是基于金融生態秩序的合規和程序監管,以公權他律護衛市場自由、程序正義和公平競爭;二是完善市場自治自律能力及市場主體自利博弈的激勵相容機制,即構建有效的集體訴訟、辯方舉證及存疑和解制度,培育完善的市場自我約束和制衡機制;三是市場主體責權利清晰的信用體系,內生的風險責任自擔機制和意識。
上述三個環節中有一環缺失或不到位,金融創新的自由就容易陷入自由悖逆。這方面的教訓是深刻的,比如2010年后井噴的銀行系統表外業務、異化的同業金融業務,扭曲的信托受益權產品的野蠻成長,地方融資平臺變相拆東墻補西墻的過橋融資,乃至部分行政部門公開鼓勵借新還舊的信用空轉等,這些頂著創新光環的背后不啻是變相的博傻。
其實,目前互聯網金融主要集中于通道和銷售緩解創新,還未形成真正的新金融模式。比如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技術革新,雖然極大地降低了信息搜尋和配比成本,沖擊著傳統金融機構的惰性,為金融市場注入了真正的市場導向,同時使小眾、定制化、個性化和柔性服務等模式大放異彩,但這些都不可能消除信息不對稱性和不完備性的短板,因而至少目前尚無法實現去中介化的金融本質。
譬如二維碼支付,的確是支付結算體系上的一個技術革新,降低了支付結算成本,但其弱實名支付賬戶最終鏈接的還是商業銀行賬戶,僅屬于支付渠道的革新。相對來說,虛擬信用卡的創新亮點更多,它存在替代央行功能之可能。比如虛擬信用卡無需鏈接基于央行支付體系下的商業銀行賬戶,就可向持有人授予具有真實購買力的虛擬信用,配生出虛擬購買力,若虛擬信用卡再搭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通道(其支付賬戶不再聯通商業銀行賬戶),那么這種具有真實購買力的虛擬信用實際并不受央行管控,就可自發完成貨幣信用創造。
吳曉靈指出,允許有支付功能的機構發放虛擬信用卡,是否會創造新的貨幣(形態),恰恰透析出央行的顧慮基點。
鑒于國內經濟金融系統內征信能力、信用評估能力不完善,金融系統的市場化程度不高等問題突出;同時,因長期的金融壓抑和行政式監控,市場還未能構建出有效的自律自治能力等現狀,央行暫??赡艽嬖趧撛煨仑泿判螒B、并具有自發貨幣信用創造的虛擬信用卡等,不論是基于央行自身的不愿被取代性,還是避免金融市場紊亂,定規制律是必要的。
不僅如此,目前互聯網金融產品等開設的弱實名賬戶等,確實潛存著諸多風險隱患,而互聯網金融尚未給出令人放心的風險管控方案。目前國內互聯網公司對客戶信息的保護體系并不完善,如最近攜程支付漏洞致用戶銀行卡信息泄露。這些都導致用戶在使用國內互聯網公司的服務時,都傾向于隱匿個人信息和個人真實偏好,進而增加了國內互聯網公司對用戶信息甄別的成本。
同時,國內互聯網公司的野蠻成長,一直延續著增加流量的傳統平臺化的規模運營模式,這使其對創新中的風險采取先發展后規范態度,而導致創新中的風險實際處于管理盲區?;诖?,他們為用戶提供的交易便利并不是足可令人放心的安全服務。如網絡上幾百元就可買到真實身份證號、銀行卡和手機卡等信息,這反映出市場誠信整體缺失,這也是互聯網公司憑借自身力量無法解決的。鑒于此,央行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則是必要的。
還需指出的是,目前數字技術確實對現有金融業產生解構和重構效應,未來金融生態系統中的負債業務、風險控制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和客戶關系管理業務等,都將以市場化的專業分工合作形式存在,即金融系統的風險管控將由現在主要集中于一家金融機構內部,向以獨立市場化的專業公司緊湊性的分工和互助合作的形式出現。但這容易導致資產與負債風險管控的斷點,即一旦出現巨大贖回風險,誰來最終承擔流動性擠兌風險?如果最后需央行通過再貸款來處理,這顯然有公濟私用之虞。
可見,目前不論是互聯網公司還是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都受益于金融市場公私信用混雜的搭便車思路,暗藏著巨大的道德、操作及市場風險。這意味著,國內金融監管出現系統性監管被俘獲現象,即傳統金融機構和互聯網公司,在風險管控上與監管層的關系是一種貓鼠游戲,也就是監管層的利率管制等金融壓抑政策,使金融企業的內生風險自擔意識不足,自身缺乏風險厭惡或避險意識,絕大多數金融創新不是降低信息不對稱性,以提高風險管控技術和水平,而是風險隱匿和發散的創新。
有鑒于此,目前對或隱、或顯帶有跨期配置金融資源的互聯網公司強化監管是必須的。當然,不論是對互聯網金融公司還是傳統金融機構等進行監管,不應單純地統一到現有金融監管的框架內,而是要探索新的監管模式。即監管核心應主要圍繞降低信息不對稱和保護投資者進行。同時,基于金融生態流程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完善金融市場秩序和市場主體的責權利關系,進行合規監管和程序規范,護衛市場公平正義。
唯有如此,才能既有效設定科學的金融創新機制,避免金融機構陷入創新的自由悖逆,即金融創新為自己創造增強收益的自由,而把風險轉移給其他利益相關主體,進而妨礙后者護衛自身利益、追求公平收益的自由,又不至于導致金融監管扼殺金融創新,出現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死局。(來源:《南方都市報》 文/劉曉忠)